宝安区近期项目申报通知
宝安区2018年度中国、省、市质量奖配套奖励工作
01 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6日至6月15日
06 申报条件
(一)企业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为宝安区;
(二)2018年度获得中国质量奖(含大奖、提名奖)、广东省政府质量奖、深圳市市长质量奖(含大奖、提名奖、鼓励奖)。
宝安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项目
01 申报时间
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6日
02 补贴标准
(一)根据2019年区研发投入补贴项目预算占所有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实际研发投入总量(注:主要参考企业申报市科创委2018年度研发资助的到账情况)的比例,并结合企业R&D强度等情况,确定研发补贴的比例。
(二)单个企业研发补贴不超过企业本年度纳税总额、最高500万元封顶。
03 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宝安区;
2、2017年度为宝安区“四上”企业。
(二)企业为2017年度的国高企业,且在项目申报截止前,企业国高证书仍有效(如企业国高证书于2017年度或之后到期,则需在项目申报截止前通过复审且再次获得国高证书);
(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税总局2015年第97号)要求,对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并设置辅助账;
(四)建有内设研发机构,研发活动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所规定的范围;
(五)获得市科创委2018年度企业研究开发资助计划立项资助,且资助资金已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