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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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龙岗区现对其区内企业开展2019年度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① 符合“上年度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条件的企业;
② 通过评价工作系统(www.innofund.gov.cn)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登录高企网也可直达中小企业评价系统)
③ 龙岗区管理部门对企业自评信息审核通过的将进行公示和入库。